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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域经济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滁州市2023年度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滁政秘〔2023〕102号)和《滁州市2023年度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办法》(滁政秘〔2023〕101号),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组织对2023年度县域经济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县域经济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一、对2023年度县域经济考核结果居前3位的天长市、凤阳县、南谯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二、对2023年度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结果居前3位的凤阳经济开发区、南谯经济开发区、全椒经济开发区,予以通报表扬。
三、对考核得分在110分以上且新开工2个30亿元(或外资4.2亿美元)以上工业项目的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长园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造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眼长远、干在当下,确保走在前列、争创一流,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龙晓燕
审核:王琼 审签:朱慧琳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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